湾沚区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08 10:14信息来源: 花桥镇阅读次数:编辑:陈健 字体:【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汲取肥东县乡村建设资金浪费问题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1〕12号)、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市住建局《关于印发芜湖市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深刻汲取肥东县乡村建设资金浪费问题教训,认真查找农村危房改造中存在缺乏 系统谋划、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等造成资金浪费现象,决定在全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排查范围

2019年以来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排查整治任务

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排查整治主要是开展自查自纠,核查全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各环节中出现的问题:

(一)是否在“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区级审批”程序不规范,违背群众意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等问题。

(二)是否存在将2019年以来列入土地增减挂、塌陷区治理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等范围的贫困群众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等问题。

(三)是否存在补助资金未直接打卡发放、付款未履行协议合同、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把关不严,以及套取、冒领、挪用改造补助资金、浪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建立整改台账,落实销号管理。各镇需对2019年以来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并在此基础上,分层分类制定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清单”,形成清晰完整的问题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区住建局将配合推进排查工作并进行督办协调,将最终结果汇报至市住建局。

(二)坚持立行立政,确保取得成效。按照“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的要求,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推动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坚决迅速彻底整改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时限和要求,按期推动整改到位。

(三)切实安排好低收入家庭群众住房保障。对于已列入土地增减挂、塌陷区治理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等范围的农村危房,各镇要积极组织,通过投亲靠友、置换或租赁村内闲置农房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安全问题。

(四)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整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对排查出的问题,补齐制度短板,探索建立农村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四、时间安排

(一)梳理排查阶段(9月30日前)。各镇需对照排查内容全面深入开展排查,针对享受政策对象户、村社干部、乡镇(街道)管理及工作人员等群体,按照任务要求,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完成梳理排查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10月31日前)。针对排查发现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调度,加快整改进度,完成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持续推进确保2021年年底前整改到位。

(三)长效推进阶段(2021年底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底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堵塞漏洞。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确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特成立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许华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孙家华为副组长,村镇建设管理股和各镇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村镇建设管理股股长宋本锋兼任。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市、区相关精神,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履行主体责任,配合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大宣传,畅通渠道。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健全问题反映和移送机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舆论和工作氛围;采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广泛听取群众意愿,积极回应合理诉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肃纪律,务求实效。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严守工作纪律,注意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芜湖市湾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0日

附件:

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分管领导:               填报时间:

排查总户数

2019年以来已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

备注

农村危房改造程序不规范

已列入土地增减挂的贫困群众重复纳入危房改造

已列入塌陷区治理的贫困群众重复纳入危房改造

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贫困群众重复纳入危房改造

危房改造资金监管存在问题

存在问题户数

已整改户数

存在问题户数

已整改户数

存在问题户数

已整改户数

存在问题户数

已整改户数

存在问题户数

已整改户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