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芜湖县湾沚镇友峰茶叶加工厂)(内含检查结果)
一、检查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区局执法人员对芜湖县湾沚镇友峰茶叶加工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二、检查标准
按照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三、检查结果
该公司未开展企业人员培训,已督促企业整改,企业已提交整改报告,完成整改。
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