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县灾后倒塌房屋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8 16:09信息来源: 红杨镇阅读次数:编辑:汪淑贤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芜湖县灾后倒塌房屋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芜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县财政局       芜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94       

芜湖县灾后倒塌房屋重建和损毁

房屋修缮工作方案

 

7月份以来,我县受持续强降雨和长江及河流上游来水的影响,各镇不同程度受灾,部分房屋损毁,甚至倒塌。为切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让受灾群众住上安全住房,根据省、市部署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好灾后倒塌房屋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工作,保障受灾群众住房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灾后受损房屋安全排查,加快推进受损房屋重建工作,确保11月底前完成灾后倒塌房屋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加固,确保受灾群众入冬前全部入住安全居所。

三、补助标准范围

(一)政府补助标准

倒塌房屋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省级补助标准为:倒塌房屋重建户均2万元,损毁房屋修缮户均0.2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等4类对象全部纳入今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按照《芜湖市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规定标准予以补助。政府补助资金不能重复享受。同时加强对老少病残孤、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等困难群体倒塌房屋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支持,切实防止因灾返贫致贫。

(二)补助范围

今年汛期以来,因水灾倒塌房屋和损毁房屋,具体范围和对象认定由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民政等部门排查,经市级审核后,报省主管部门复核后确定。

四、工作安排

(一)排查统计鉴定(910日前)

要把灾后受损房屋安全排查统计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来抓,各镇应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抽调专门的技术人员参与排查统计。摸排数据要客观准确,实事求是,确保不漏一户。要与民政、扶贫、应急管理等部门做好对接工作,做到数据一致。县住建局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及其他农户受损房屋鉴定,排查上报的所有水灾受损房屋均要进行鉴定,要出具鉴定表,做到水退一户,鉴定一户。对排查发现的受损房屋要认真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具体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限。

(二)科学选址(924日前)

对建在河堤、行洪道等地段的房屋,本次灾情受损需重建的,要异地选址重建或统建安置。不得在行蓄洪区、低洼易涝、山洪暴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隐患地带重建。各镇要统筹协调,落实重建选址。

(三)培训指导(91日前)

县住建局将进行农村住房鉴定、施工技术和档案管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水灾倒塌房屋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工作监管能力。

(四)分类处理(924日前)

对倒塌房屋,要做好安全警示,切实防范次生灾害发生。对严重损坏房屋,没有加固价值,可能引发房屋倒塌事故,要予以拆除。对一般损坏房屋,在确保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提出修缮加固方案,有组织地实施修缮加固措施,修缮加固后方可让群众返回居住,确保群众居住安全。坚决杜绝水退后因居住受损房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实施改造(1024日前)

县住建局将加快推进灾后倒塌房屋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工作。对因灾房屋受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今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予以改造。要严格对象认定,严格落实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审批程序,规范操作流程,实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加强建设过程中指导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危房改造竣工后,县住建局将牵头组织进行验收,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等。

(六)打卡发放(10月底前)

县住建局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力争补助资金于10月底前全部打卡发放到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灾后重建资金。如有发现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七)完善档案及扫尾工作(11月底前)

县住建局将加强档案管理,完善“一户一档”台账,做到改造一户、建档一户、完善一户。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镇(街道)有关部门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按工程实施时间节点,适时上传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3张农房照片。县住建局将组织抽查核对,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档案信息完整准确,对因灾倒塌房屋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相关工作进行梳理,补缺补差,确保于11月底前做好各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要精心谋划灾后恢复重建,组织带领受灾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全面提高灾害防御能力”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因灾倒塌房屋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做好倒塌房屋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工作,坚决打赢灾后农房重建这场硬仗。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灾后重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坚持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推进,分管负责同志靠前组织实施,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掌握灾后重建工作进展,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三)落实工作责任。县住建局统筹抓总,各镇政府是因灾倒塌房屋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工作的责任主体。县住建局将加强对本地灾后倒塌房屋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和责任清单,明确各镇、村职责,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四)加强部门协调。县住建局将于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工作沟通和政策衔接,加强统计数据衔接核对,确保上报数据精准、统一。

(五)加强工作调度。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实行台账管理,清单推进,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建立进度和信息周报送制度,及时准确掌握计划落实、实施进度、监督管理等情况,各镇应于每周二向县住建局报送上周工作进度和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