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4-06-18 17:08信息来源: 湾沚区陶辛镇阅读次数:编辑:周欣 字体:【  

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发布夏季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

家庭用餐:要注意采购的食品原料新鲜,不购买发芽土豆、不明物种的鱼贝类产品和死因不明或未经检疫的畜禽肉;购买的食材或食物应严格按照贮存要求存放,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尽快放入冰箱保存,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导致腐败变质,并尽快食用;烹饪过程要烧熟煮透;加工制作的餐用具、砧板、容器要生熟分开;要及时清除变质变味食品,隔夜、隔餐的熟食品食用前要充分加热;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家中制作凉菜时,要保证环境干净卫生。

外出就餐:要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明公示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不吃无证烧烤摊点食品,烧烤食品不宜常吃,每次食用量也不宜过多;变色、异味、口感不正常的食物不可食用;不食用烤制半熟或焦糊的食品,不食用刚烤熟过热的食品;吃烧烤时不可大量饮用啤酒,防止铅和致癌物苯并芘吸收量过高;食用小龙虾不要食用毒素含量最高的头部,特别是鳃部,不要食用没有熟透的小龙虾,以防肺吸虫寄生;慎食熟制后久放、再加热的小龙虾。尽量不要食用街头无证摊贩加工制作的熟肉、凉拌菜、凉皮等高风险食品。

消费者就餐时,若发现餐饮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要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就餐后如出现发热、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尽快就医,注意保留证据;同时拨打电话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