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芜湖市湾沚区高技能人才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09:48信息来源: 湾沚区陶辛镇阅读次数:编辑:周欣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技工强市建设,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经研究决定,2023年举办芜湖市高技能人才研修班14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第一批次开设电子商务师、中式烹调师、车工(数控车床)、电工等4个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研修班,培训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18日(10月14日下午现场报到)。
    2.第二批次开设养老护理员、钳工、汽车维修工、保健按摩师等4个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研修班,培训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25日(10月21日下午现场报到)。
    3.第三批次育婴员、铣工、汽车装调工等3个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研修班由湾沚区人社局举办,培训时间暂定为2023年10月28日。
    二、研修对象
    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的职工,经单位推荐同意均可报名参加研修。按照本人自愿原则,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符合相应职业(工种)等级申报条件的学员,可申请参加鉴定(认定),经考核合格,晋升一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1.参加研修及申报职业技能认定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含)以上。
    (3)企业员工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且未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
    2.参加研修及申报职业技能认定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含)以上。
    3.参加研修及申报职业技能认定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三、名额分配
    每个研修班计划培训人数不少于40人(具体开班计划和培训层次见附件1),各有关单位应积极宣传,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训。
    四、相关政策
    1.研修人员在研修期间的有关费用(包括教师授课费、研修场地费、实训耗材费、教材资料费、食宿费等)由举办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2.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28号)文件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高级工(三级)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
    3.根据《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18号)文件规定,企业在岗职工依法在我省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及以上,在2022年9月1日以后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分别按照3500元/人、5000元/人的标准向企业所在地市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
    五、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研修工作,合理安排人员准时参加,并做好参研学员研修期间的工作安排,确保研修取得实效。请参研学员做好参研准备和工作安排,研修期间将采取封闭式管理,一律不得请假。
    2.参加研修班人员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及相应学历、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5张2寸照片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报名表格。请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10月5日前,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发至电子邮箱1335465104@qq.com。
    3.联系方式:
    电话:0553-2567768
    QQ:1025035389、1335465104
    微信:yme20190916、hy1335465104

    附件:1.2023年芜湖市高技能人才研修班计划表
          2.高技能人才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3.高技能人才研修班报名汇总表


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