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迁移量——“隐藏”很深的食品安全指标
日常选购商品时,大部分人会关注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成分等标签,却往往会忽略食品包装本身的安全。之前备受关注的“白酒塑化剂风波”“有毒保鲜膜事件”等食品安全问题,都与食品接触材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迁移有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
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在生产制作时,往往会加入一些抗氧化剂、增塑剂等来延长使用寿命,增加柔韧性。然而有实验证明,当橡胶及塑料制品等以包装或其他形式,与食物直接或间接接触时,这些添加剂等有害物质就会迁移到食品中。
因此,我国制定了一系列食品接触材料标准(如GB 9685-2016、GB 4806.1-2016、GB 31603-2015等),通过检测食品接触材料中相关有害物质向食品中迁移或残留的量,把控食品安全。其中,总迁移量是评判食品接触材料安全与否的重要依据之一。
那总迁移量该如何测定?
以塑料材质为例,简单来说,就是将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样品置于各种食品模拟物中浸泡,将浸泡液蒸发并干燥后,得到试样向浸泡液迁移的不挥发物质的总量。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有检出就算不合格, GB 4806.7-2016《食品国家安全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规定,总迁移量的限量为10,只有超出限量才是不合格的。此外,接触婴幼儿食品的塑料材料及制品还有更为严格的限量标准。
以最常用的塑料水杯为例,该如何挑选健康安全的那一款呢?我们可以关注其瓶身或杯底的标注,不同的编号代表不同材质的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