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办事指南
1.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芜湖市应对肺炎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 )
2.政策对象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奖补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或因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
4.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须与新增就业岗位职工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已为职工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5.申请材料
《企业新增就业岗位一次性补贴申请表》;企业新增就业岗位职工花名册;吸纳因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的,须提供该人员发生前在湖北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的,须提供该人员的扶贫手册复印件(验原件);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学籍学历情况由人社部门通过内部系统(劳动用工备案、阳光就业网、社保系统)和学信网获取,无须申请人提供;若上述情况无法从系统获取,由申请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审批
7.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方式)
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座1-2层)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当面告知或电话告知
10.咨询电话
0553-3991101、0553-399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