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办理指南
1.对象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具体包括:
1、进行求职登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2.证件使用注意事项
1、《就业创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未加盖发放专用章和钢印无效;
2、《就业创业登记证》严禁转借、转让、出租、伪造和涂改。
3.申领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2、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
4.申领材料
1张两寸彩色照片
5.办理流程
窗口申请或皖事通/阳光网/支付宝申请
社区/村/乡镇一步办结:社区工作站或或村委会或乡镇事务所对申请人证件原件进行审核(个人证件原件退还本人),登陆安徽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录入并审核,一步办结;
申请人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个人注册登录,进入就业创业证办理模块进行个人网上申请即可。
6.办理时限
即办
7.办理地点(方式)
湾沚区村/社区/社保所/人社分局大厅或网络办理
8.证件送达方式
窗口告知;网页自动显示
9.咨询电话
0563-8127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