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发放公示(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2-12-20 21:03信息来源: 湾沚区陶辛镇阅读次数:编辑:周欣 字体:【  

《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芜人社秘〔2021〕326 号)规定,对应届毕业(含毕业 2 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 1 年及以上,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专科(含中职、技工院 校)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补贴限期为 1 年。本次符合条件人员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金额(单位:元) 所属区县
1 张道琛 34030****1141X 3497.76 湾沚区
2 时立业 13068****82271 3497.76 湾沚区
3 兰宇翔 34120****11911 9406.48 湾沚区
4 卞成健 34022****56614 3737.44 湾沚区
合计金额:20139.44元

    公示期为5天(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553-8765559。公示期满后,资金通过银行打卡发放至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