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郎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一、六郎镇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心)位于六郎镇人民政府一楼司法所。
二、法律援助咨询电话:12348
三、网络平台:安徽政务服务网 http://wh.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departmentHoem.html?deptCode=34022123050000000000&cityCode=340221000000&cityName=%25E8%258A%259C%25E6%25B9%2596%25E5%258E%25BF
四、服务指南:
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
1、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2、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进行认真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交,申请人未按要求补交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或者个人查证。
3、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后通知申请人是否给予援助,申请人接到给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后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4、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和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主管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
《法律援助条例》第八条,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于7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制作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决定不予法律援助,制作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和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应当及时发送申请人,并函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法律援助 :对经济困难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