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政策解读】《湾沚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键词诠释】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注意事项】符合条件的危房,向当地的行政村申报,并按要求进行改造。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规范全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的意义
推进危房改造工作的同时,保证资金管理程序规范,使得危房改造工作平稳有效的进行。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在市级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行研判与起草。
四、工作目标
合理分配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分配方案公平、合理。
五、主要内容
明确了以下几点要素:
(一)经费筹集和使用范围;
(二)经费拨付和管理方式方法;
(三)监督与检查方法。
六、创新举措
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监管机制,将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和资金安排计划在所涉及村公示栏中张榜公布,并设立投诉电话,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补助对象科学合理。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市、区相关精神,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履行主体责任,配合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肃纪律,务求实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湾沚区住建局
解读人:李浩然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0553-8791810
电子邮箱:5227665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