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城乡低保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11-24 14:58信息来源: 湾沚区六郎镇阅读次数:编辑:丁瑶瑶 字体:【  

城乡低保流程图.doc

1、办理事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2、办理条件:持有本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一)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含三级智力、精神残疾)、重病患者;

(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850元/月、农村低保830元/月
4、申请材料:申请城乡低保待遇,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提交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等规定材料。 

5、办理流程:见上图 
6、办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办理地点:湾沚镇民政办、六郎镇民政办、陶辛镇民政办、红杨镇民政办、花桥镇民政办
7、联系方式:0553-89189618510035、8451230、8132628、87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