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无为市
南陵县
镜湖区
鸠江区
弋江区
湾沚区
繁昌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湾沚区六郎镇
>
社会救助
>
综合业务
>
政策性法规文件
信息分类:
政策性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湾沚区六郎镇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11-18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医疗救助申请标准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003023953/202105-00012
信息分类:
政策性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湾沚区六郎镇
生成日期:
2023-11-18
名 称:
医疗救助申请标准
有
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医疗救助申请标准
发布时间:2023-11-18 16:00
信息来源: 六郎镇
阅读次数:
编辑:马子君
字体:【
大
中
小
】
医疗救助申请标准为:可报销范围内自费超过2万元即可申请医疗救助,补助标准为自费金额的10%,不可报销的药物不在自费范围内。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