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郎镇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5 15:37信息来源: 六郎镇阅读次数:编辑:马子君 字体:【  

关于印发《六郎镇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

 

 

各村(居)委会,镇相关部门:

经研究,现将《六郎镇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六郎镇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快推进民生工程步伐,根据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芜湖县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芜住建(2020)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为切实做好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开展问题排查核查,着力解决一些农村危房改造质量不高问题,对我镇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以下简称2类重点对象)危房全面梳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24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对2类重点对象房屋实行动态监管,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做到动态清零,确保不留死角,全面实现我镇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农村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户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重点对象是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家庭。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农村危房改造分为房屋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1.重建。经鉴定确认属整体危险(D级)危房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

2.修缮加固。经鉴定确认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严格执行危房鉴定标准,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居住房屋危险性评定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18〕3019号)要求,切实做好危房等级评定工作,不得将C级危房评定为D级。各村(居)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政府统一建设、空置房置换、对现有旧校舍、旧厂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后安置等形式,解决困难群众居住安全问题。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村(居)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统建

(二)完成时限

20205月底之前,完成全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四、改造要求

(一)明确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各村(居)、镇规建办、财政所等部门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要加强组织,做好服务,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丽家园。农户是危房改造的具体承担者,要发挥互帮互建的主体作用,自主开展房屋建设工作。

2.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各村(居)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媒体、宣传栏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评定结果,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实事求是、务求实效。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严格执行《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要围绕年度任务,精准对象、精准施策、精准用力,严禁虚假改造,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安全。

(二)加强危房改造实施管理

1.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水平。把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在重要位置,下大力气解决一些农村危房改造质量不高问题。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18172号),严格建设标准,明晰危房改造基本安全底线标准,确保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落实质量责任,农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采用统方式,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

做好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要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指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改造一栋、安全一栋,改造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镇规建办将组织人员对已实施的2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进行回头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将督促其全面整改到位,切实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水平。

2.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兜底保障工作。各村(居)积极协调农村建筑工匠,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支持。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镇人民政府将切实采取措施,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3.精准确定对象。各村(居)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对2类重点对象有危房改造要求的,做到应改尽改。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精准核实对象。

4.做好危房等级鉴定。县住建局将逐镇、逐村、逐户开展2类重点对象房屋等级鉴定工作,确保不落一户。

5.规范认定程序。坚持“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各村务公开栏公示。各村(居)要做好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6.严格控制面积。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控制建设面积,引导农户建设既经济合理又满足使用需求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举债建房等现象发生。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

7.做好旧房拆除。新房建成后旧房拆除工作由各村(居)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各村(居)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新房建成后,及时组织群众拆除旧房,实行留痕管理,拆除过程要注意安全防范工作。

8.实行现场核查制度。危房改造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

9.加大问题查处。持续开展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方面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侵害群众利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分级调查处理,建立台账,逐一核实,对于情节严重的信访问题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查处,确保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1.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县住建局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执行规定标准,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发放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2.严肃查处套取冒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镇政府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结合扫黑除恶行动,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完善档案、信息管理

1.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帐,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镇规建办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按工程实施时间节点,适时上传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3张农房照片。县住建局将加强信息录入的审核管理,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2.健全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各村(居)于每月15日前及时向镇规建办报送当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和工作小结,并对检查发现、媒体监督和信访反映的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将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考核,对于迟报、错报的予以通报,并扣除相应考核分数。

五、管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村(居)是农村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

2.着力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各村(居)应切实采取措施,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二)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深入查摆农村危房改造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确保各类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在农村危房改造中,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意愿,防止做表面文章。严格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禁止单纯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坚决制止单纯的“刷白墙”现象。同时,精简农村危房改造管理方面文件数量,转变管理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动态监测,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和检查,带着问题,直奔现场,深入到群众中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困难,及时整改,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完善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开、公平、公正。县住建局将会同县财政局对各镇危房改造实行年度综合验收,综合评价各地政策执行、资金落实与使用、组织管理、工程质量与进度等情况,公布综合验收结果,并将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改造任务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推进措施

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对享受补助政策的困难群众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随时跟踪工程进展情况,确保工程建设按期推进。强化责任追究,对被审计、财政监督机构查出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推诿拖拉,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全农村危房改造有力有序有效实施。

 

六政12号六郎镇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