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使用生鲜灯?湾沚区开出首张罚单

发布时间:2023-12-08 08:44信息来源: 湾沚区湾沚镇阅读次数:37编辑:梁月婷 字体:【  
1、活动时间:2023年12月1日
2、活动地点:湾沚镇菜利多菜市场
3、活动形式:现场案件查办
4、活动主题和内容:如下
近日,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各大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的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在湾沚镇菜利多菜市场,对仍在使用“生鲜灯”的一户经营者开出首张罚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为避免因为“生鲜灯”给生鲜农产品加了“美颜滤镜”后,有可能对消费者造成消费误导。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违反规定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紧盯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重点单位,持续开展“生鲜灯”专项排查,防止“生鲜灯”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