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无为市
南陵县
镜湖区
鸠江区
弋江区
湾沚区
繁昌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湾沚区湾沚镇
>
救灾
>
灾后救助
>
救助审定
信息分类:
救助审定
发布机构:
湾沚区湾沚镇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1-09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2023年湾沚区灾后救助审定结果公示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003024075/202312-00021
信息分类:
救助审定
发布机构:
湾沚区湾沚镇
生成日期:
2024-01-09
名 称:
2023年湾沚区灾后救助审定结果公示
有
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2023年湾沚区灾后救助审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9 09:48
信息来源: 湾沚区湾沚镇
阅读次数:
编辑:梁月婷
字体:【
大
中
小
】
经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自然资源与国土规划分局证实,因截止到2023年12月份,未发生自然灾害原因,暂未产生灾后救助任务。有疑问者可联系应急管理局灾害防治与救援股,联系方式:
0553-8791883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