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无为市
南陵县
镜湖区
鸠江区
弋江区
湾沚区
繁昌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湾沚区湾沚镇
>
救灾
>
灾后救助
>
救助审定
信息分类:
救助审定
发布机构:
湾沚区湾沚镇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3-28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自然灾害救助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公示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003024075/202303-00065
信息分类:
救助审定
发布机构:
湾沚区湾沚镇
生成日期:
2023-03-28
名 称:
自然灾害救助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公示
有
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自然灾害救助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8 17:43
信息来源: 湾沚区湾沚镇
阅读次数:
编辑:杨冰洁
字体:【
大
中
小
】
办理时限:特殊自然灾害,视受灾救助情况而定,救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如下: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