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关于印发芜湖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市扶贫办关于印发芜湖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一、背景和意义
(一)全区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指示要求。
(三)“十四五”期间,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并扩大保障对象范围,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二、保障对象有所调整
2020年保障对象为:农村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户,重点对象是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
今年调整为: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
三、申报流程不变
符合上述保障条件的农户,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等申请确有困难的,由村委会(社区) 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政策宣传,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支持范围。
四、补助标准不变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补助标准为:新建房屋户补助 2 万元,修缮加固户补助 0.6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