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湾沚区文化馆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功能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芜湖市湾沚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湾沚区文化馆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功能提升项目的建议书报告》(湾文旅体〔2025〕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建设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芜湖市湾沚区文化馆大楼。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1、增设文化馆内部电梯1部(含电梯井道):梯速1.0米每秒,载重800千克,3层3站6门;以及电梯井道外辅助设施的完善;
2、区文化馆西侧天井玻璃采光项网架约450立方米、馆大楼破损外立面修复。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接文后,请你单位据此加快前期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抓紧推进后续各项工作。
(项目代码为:2501-340221-04-01-622230)
此复
芜湖市湾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