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认定2022年“创业安徽之星”的通报》(皖创办〔2023〕7号)文件内容,申请对被评为2022年“创业安徽之星”的崔龙云、朱航每人给予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共计10万元(就业资金列支),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553-2567771(人社局),0553-8821414(财政局)。公示期满后,资金通过银行打卡发放至相应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