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湾沚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助家庭情况公示(第二批)
根据保障家庭申请,经“三审两公示”程序,现将符合2025年湾沚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助申请条件的家庭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申请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2、家庭成员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湾沚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湾沚区城镇低收入家庭证明》。
3、已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并按时缴纳租金。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6日。
如发现申请家庭情况有不实之处,欢迎广大市民及时向区纪委监委和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反映。
举报监督电话: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8810482
芜湖市湾沚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