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湾沚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助家庭情况公示(第四批)

发布时间:2024-11-19 16:38信息来源: 湾沚区住建局阅读次数:编辑:保障办、宜居 字体:【  

    编号:2024005

根据保障家庭申请,经“三审两公示”程序,现将符合2024湾沚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助申请条件的家庭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申请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2、家庭成员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湾沚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湾沚区城镇低收入家庭证明》。

3、已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并按时缴纳租金。

公示时间:20241119日至20241121日。

如发现申请家庭情况有不实之处,欢迎广大市民及时向纪委监委和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反映。

举报监督电话: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332380

                             芜湖市湾沚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家庭情况公示

 

序号

社区/镇

小区

承租人

身份证号

租户性质

 

1

民主

碧园小区

*兰

340221**********85

低保户

2

东湖

阳光新城小区

*胜

340221**********11

低保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