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公告
湾沚区广大人民群众:
我区住房保障分为两种方式,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符合条件者可按下面要求办理。
一、实物配租
1、配租对象: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困难家庭、以及符合规定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2、政策依据:《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实施方案》(芜政办[2014]69号)。
3、“三审两公示”城镇居民申请公租房分配流程:个人申请→社区初审后公示→各镇审核→经民政、不动产登记部门分别进行家庭收入核对、房产查询后,保障部门终审后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配租。
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
1、补助对象: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区镇居民常住户口满一年,且实际居住同一户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拥有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租房合同。
2、补助标准:按年发放补贴;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0元;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7元;
3、政策依据:《市住建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芜市建[2019]11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实施方案》(芜政办[2014]69号)。
4、“三审两公示”城镇居民申请租赁补贴发放流程:个人申请→社区初审后公示→各镇审核→经民政、不动产登记部门分别进行家庭收入核对、房产查询后,保障部门终审后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发放补贴。
三、租赁补贴发放计划
2024年我区计划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00户,计划发放时间为6月20-30日、9月20-30日。
四、受理单位
1、实物配租、住房租赁补贴
受理单位:湾沚区宜居公司、湾沚区住房保障中心
受理地点:湾沚区市民服务中心
受理电话:0553-233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