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关于印发《湾沚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增强我区教育系统对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快速防险救灾体制,迅速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区教育局对《湾沚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湾沚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芜湖市湾沚区教育局
2022年8月23日
抄:市教育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办
湾沚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迅速、有序、高效地处理教育系统内突发公共事件,立足于事件发生后及时消除连带隐患,立足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立足于在第一时间集中全部力量投入抢险救助,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湾沚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春秋游、交通、校舍倒塌、火灾等事故灾难;食物中毒、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学生与外界严重冲突、暴力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考试安全类等其他突发事故。
二、应急领导组织及职责
(一)指挥部及职责
1.成立湾沚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总 指 挥:教育局主要负责人
副总指挥:教育局分管负责人
教育局分管负责人
成 员:区教育局办公室、计财股、人事股、教育股、民管办、校安办、基建股、督导室等科室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电话:0553-8811201。
各校要分别设立各自的应急救援指挥部。
2.工作职责: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和掌握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制定防止、控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对策和措施,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各专业工作小组及职责
1.组织协调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分管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人事股
(2)工作职责:会同指挥部办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指挥部提出建议,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与区政府、区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全面掌握了解事态发展的相关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宣传信息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督导室
(2)工作职责:负责指挥部相关工作的文件、材料起草、审核和印发,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负责指挥部有关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整理、归档;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相关信息,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存档、留存;建立信息网络体系,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应急救援组
(1)人员组成
组长:校安办负责人
成员:计财股、校安办、基建股
(2)工作职责:与区、学校指挥部配合,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稳定事故现场事态,救助现场伤患人员;组织人员救送伤患人员入院就医;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
4.事故调查处理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分管负责人
成员:教育股、民管办(职成股)
(2)工作职责: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办法等。安抚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意见;依法研究提出事故解决办法等。
5.后勤保障组
(1)人员组成
组长:计财股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计财股
(2)工作职责: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工作;对教育系统应急救援工作的经费支出提出预算方案;督促检查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各项物资保障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有效、及时完成有关保障任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应急救援程序
(一)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春秋游、交通、校舍倒塌、火灾等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程序
1.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学校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教育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时报警110、119、120现场急救。指挥部应立即向市、区有关部门报告,并下达行动指令,同时指挥部应急救援组成员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2.现场救援程序
应急救援组成员进入事故现场后应配合事发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联系有关部门带好救援工具、机械、车辆等进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因救援不当使事故扩大。
(2)与事发地就近派出所共同设立警戒线,将事故现场与围观群众隔离,保护好事发现场。
(3)提出现场抢救方案,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现场抢救。
(4)设立现场急救点,联系卫生部门组织一定数量医务人员携带适需医疗器具及药品对伤患急救,控制伤患状况恶化。
(5)联系卫生部门、相近医院,迅速将伤患用最安全的办法转移到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院就医。
(6)现场监控新发伤患情况,全力做好救助转移工作。
(7)完成局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食物中毒、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程序
1.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学校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教育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时报120现场急救。指挥部应立即向市、区有关部门报告,并下达行动指令,同时,指挥部应急救援组成员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2.现场抢救程序
应急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后应配合事发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封闭食品加工现场,与事发地就近派出所共同设立警戒线,将事故现场与围观群众隔离。
(2)迅速将病患、病源地隔离,疑似、可疑食品封存,严防疾病扩大、蔓延。
(3)提出现场抢救方案,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现场抢救。
(4)完成局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程序
1.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学校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教育急救指挥部,同时报警120现场急救、报警110控制社会安全事态。指挥部应立即向市、区有关部门报告,并下达行动指令,同时指挥部应急救援组成员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
2.现场抢救程序
应急救援组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后应配合事发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校舍倒塌、火灾、食堂饮食安全、重大疾患等事故现场有关抢救程序操作。
(2)迅速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民政部门做好教育设施的灾情核实工作。
(3)及时恢复受灾、受冲击学校的正常教学,维护教学秩序,做好因灾、因暴力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4)其他各类事故向局指挥部报告后由指挥部决定部署。
四、其他应急处理办法
(一)现场应急处理
现场应急处理执行下列一般程序:
1.事故发生学校(园)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有关部门报警,并组织教职工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立即向区教育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故属性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救援,使灾情尽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事故发生后局、校领导及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召集应急处理会议,确定应急措施,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4.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学生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提出解决办法,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理赔,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二)信息报送
1.报送内容及格式。
2.报送程序:分两级报送。(1)事发单位报送。事发后立即电告局指挥部和当地政府,并尽快形成详细报告报送局指挥部;事故处理中随时向局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2)局指挥部报送。接下属单位事故报告后立即电告市、区有关部门,并尽快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中随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三)事故调查监控
1.事故调查。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属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当事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采取“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2.防范监控。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要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整改。区教育局有关部门应对各校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应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