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秋冬季节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单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区安委会和区消安办近期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秋冬季节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防范安全事故。各镇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监督巡查力度,督促养老机构认真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镇要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学习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应遵守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时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通过“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填报),努力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秋冬季节气候寒冷干燥,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多在室内活动,且防护自救能力弱,机构面临的事故风险点和隐患增多。严格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紧抓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紧盯重点时段、薄弱环节和脆弱人群,提升安全管理和防控能力,确保养老机构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镇要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预防为主,周密部署安排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养老机构、社区(村)养老服务站点、老年食堂(助餐点)等重点场所消防设施要安排力量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电气线路、燃气管道、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逐一列出清单,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消除。辖区各养老机构在开展电焊气焊等动火动焊作业前,要到区民政局和属地政府进行动火动焊作业报备,并落实作业现场消防安全管控措施。
三、持续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各镇要监督指导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老年食堂(助餐点)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对擅自拆除、改装、迁移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进行销项管理,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排查,对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器装置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力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存储行为。要督促所辖养老服务机构、老年食堂(助餐点)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四、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各镇要督促辖区内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老年食堂(助餐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登记,一周菜谱上墙公示等制度,合理安排符合老年人需求特点的膳食。
五、加强重点人群火灾防控。秋冬季“小火亡人”呈多发态势,各镇要进一步摸清掌握本地区留守、独居、失能老人及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底数,定期开展上门探视走访,对居家环境安全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引导,督促老人赡养人、委托照料人落实家庭安全监护责任。
六、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各镇民政办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养老机构落实日间检查、夜间巡查制度,特别是消防控制室人员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密切关注假期老年人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置突发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各镇需第一时间向区民政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