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导评估结果】芜湖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3 17:13信息来源: 湾沚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王万顺 字体:【  

根据教育部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工作的部署,依据有关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申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组织省级评估组对芜湖县开展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现将评估意见报告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2〕98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估组对芜湖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经过考核,认定芜湖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到省颁标准。

二、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

一是规划引领,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明方向。县委、县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了《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强化政府行为,履行政府责任,保证义务教育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均衡发展。 二是强化问责,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驾护航。出台《芜湖县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教育工作职责意见》,明确了政府各部门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职责。同时强化督导部门的职责,督导室现有4人,其中行政2人、事业2人,安排督导经费11万元,督导问责机制初步形成,较好保证了督导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评估、检查、指导的职能,工作开展富有成效。

(二)机会均等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省市招生政策规定,科学划定学校招生范围,保证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入学率均为100%。二是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省、市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100%分配到初中。三是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平。制定了《芜湖县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切实保障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12年全县有接收833名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建立了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制定了芜湖县留守儿童之家三年建设规划、实施办法、实施方案、考核细则等系列文件,并纳入校长目标管理。建有留守儿童之家82个;切实保障三类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划新建芜湖县启智学校,占地面积5800平米,建筑面积2200平米,已完成设计方案评审工作。2012年“三残”儿童入学率为87.9%。

(三)加大经费投入,保障义务教育优先发展

一是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财政保障范畴,近三年教育经费全面实现了“三个增长”法定;完成了省财政近两年分解核定的教育投入任务。2010年至2012年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小学分别较上年增长49.4%、2.2%、9.3%,初中分别较上年增长44.4%、4.2%、24.9%;2010年至2012年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小学分别较上年增长15%、32.6%、59.2%,初中分别较上年增长18.8%、6.1%、59%。2011年省财政厅分解核定芜湖县教育投入任务1.9亿元,完成3.45亿元;2012年分解核定教育投入任务2.96亿元,完成2.96亿元。二是认真做好薄弱学校改造,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近年来,投入资金1078万元,用于薄弱学校的仪器设备、图书购置以及维修改造,有力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差距。同时,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了《芜湖县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近两年来,投入标准化建设资金达5690万元,用于中小学校的新建和设备购置。目前,标准化学校达标率,小学为89.74%,初中为88.89%。三是按政策规定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经费。2012年共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经费301.2万元,其中,按上年教师工资总额安排156.2万元;从地方教育附加中安排145万元。四是足额征收的教育规费,收入能够全额用于教育。2012年共征收教育规费8303万元,其中:城市教育费附加3407万元、地方教育附加费2365万元,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用于教育2531万元,能够全额安排用于教育,并由县教育局统筹使用。

(四)师资配置方面

 一是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制定了《芜湖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城乡学校教职工各项社保政策与县直单位公务员实行同等待遇。二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校长、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关于城镇中小学教师支教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上挂进修管理的意见》等文件,初步建立了教师流动机制。2012年,校长交流16人,教师交流169人(含上挂37人,支教13人、调动112人等)。三是加大教师招聘补充力度。2010—2012年,新招中小学教师130人,其中,音、体、美、计算机等学科33人。新招聘录用的教师优先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有效缩小城乡教师差距。四是对农村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实行待遇倾斜。设置了农村艰苦学校津贴,对长期工作在农村偏远地区的教师,每人每月发放70元、100元不等的艰苦学校津贴。并从2012年开始,县设置农村边远学校补助资金,区别三类不同地区,每人每月分别给予400元、200元、100元不等的补助,2012年安排此项经费共120万元。

(五)管理与质量方面

一是基本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课时计划开齐开足。要求学校不得挤占音、体、美和社会实践等课时。二是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教育局明确规定,严禁在校内开设“重点班”;严禁滥用教材、教辅材料;严禁节假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有偿补课现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从2006年开始,将省市示范高中的统招指标100%分配到初中学校。

三、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水平评估情况

经过计算,芜湖县义务教育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为0.379、0.413。

四、公众关于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调查情况

本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调查内容是: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县域内学校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县域内校际间教师队伍的差距、县域内义务教育择校情况以及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努力程度等。经过调查,芜湖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综合满意率为94.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建议在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持续加大教育投入,较好实现教育经费投入的法定增长要求,为学校标准化建设、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教育民生工程等现行教育改革和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我们认为,芜湖县有必要,也有财力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二)进一步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水平。

建议芜湖县在大力推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为契机,站在新的起点、新的高度上,高起点规划布局学校、高标准配置教育资源、高质量充实提高教师队伍,高水平保障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福利待遇。尽快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化、优质化。

(三)进一步加大县级政府对县直单位、乡镇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的考核

建议芜湖县建立和完善县级政府对县直单位、乡镇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和问责,进一步督促县直单位特别是乡镇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逐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良好局面。

(四)学科结构性缺编明显。

建议继续加大教师补充力度,保证学校能够按照国家课程计划规定开足开齐课程。

六、评估结论

经评估,芜湖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到省颁标准;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和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面均达到了规定标准;公众满意度达到规定要求,处在一个较好水平上。

芜湖县基本达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规定要求,通过省级评估,由省向国家申报请求认定芜湖县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