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城区公共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3-20 10:43信息来源: 湾沚区发改委阅读次数:编辑:董学健 字体:【  

芜湖市湾沚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要求批准城区公共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立项的报告》(湾城管2024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建设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湾沚区建城区范围内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对城区部分公共设施、公园绿地进行提升改造;对存在安全的照明设施、线路和变压器设施进行维护、更换。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为EOD融资

接文后,请按规定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并开展环评等其他前期准备工作。

立项批复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应重新进行立项。

(项目代码为:2403-340221-04-01-367851

此复

 

 

 

芜湖市湾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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