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湾沚区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6 17:07信息来源: 湾沚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阅读次数:编辑:冯显龙 字体:【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3〕595号),《关于组织实施湾沚区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湾农[2023]106 号)文件精神,对经营主体申报的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进行了初评,芜湖县湾沚镇桃园村香习园家庭农场等67个家庭农场、芜湖县昭义粮油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8家合作社(见附件)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现将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及建设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53-8811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