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方案】湾沚区2023—2024学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2-22 11:53信息来源: 湾沚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王万顺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3年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芜教基〔20231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招生管理,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顺利完成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总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德智体美劳融合发展,着力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强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招生环境。

二、工作目标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科学规范学区划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实现2023年全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圆满完成。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

1.严格执行免试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下同)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2.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区教育局将根据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实现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全覆盖。原则上,城区学校由区教育局确定学区划分;乡镇学校由乡镇中心学校确定学区划分。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须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对方案进行论证,并报区人民政府同意,提前向社会公布,做好政策宣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3.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实行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本次网上报名共有两种渠道,可以任意选择一种(皖事通或芜湖智慧教育应用平台)。详见2023湾沚区幼升小、小升初报名操作手册。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4.依法保障入学权利。各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幼升小报名对象为201712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小升初报名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在籍应届毕业就读七年级的学生。

)全面统筹特殊类型和群体招生

1.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

2.保障特殊群体教育。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要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提升关爱水平。按有关政策,统筹做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和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等就学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责任。各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在市、区中小学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区教育局将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切实执行好国家、省、市、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确保2023年全区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2.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招生期间设置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统一招生前,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宣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便于学生和家长选择;未经市、区教育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各学校不得公布。积极推进实行网上报名录取,保障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便于监督。将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纳入办学质量评价和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区教育局将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3.强化追责问责。进一步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因违规招生被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或约谈的,或在社会面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

4.强化宣传引导。各校要与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单位)加强沟通与协助,解读好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确保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区教育局对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将加强监管,避免个别学校错误或片面解读招生政策,避免出现误导学生及家长的现象发生。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有效方式,让学生和家长了解有关考试招生的政策。要通过本地新闻媒体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帮助群众了解、认识和理解招生入学工作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