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新丰村新丰老街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批准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新丰村新丰老街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湾镇项〔2023〕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镇建设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湾沚镇新丰村。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包含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村庄绿化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80万元。资金来源为镇级财政资金,同时积极申请上级补助资金。
接文后,请按规定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并开展环评等其他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代码为:2306-340221-04-01-501485)
此复
芜湖市湾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