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发布时间:2023-05-31 10:21信息来源: 湾沚区住建局阅读次数:编辑:征收 字体:【  

截至5月31日,湾沚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待区政府常务会议后讨论确定,房屋征收决定下达后,第一时间启动房屋征收工作。如在2023年10月31日以后,被征收人仍未达成一致协议,我们将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开展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前期准备工作,因此近几个月均无需出台补偿决定,特此是说明,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553-8826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