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芜湖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21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安排
2、2020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融资使用情况及2021年度融资计划
3、2021年各县市区、经开区、三山经开区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目标任务安排
4、《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考核办法》的修订
5、《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修订
6、芜湖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7、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收支及管理情况审计报告
8、关于调整2020年度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备案报告
9、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调整情况的汇报
10、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的汇报
11、芜湖市2021年1-11月份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汇报
12、芜湖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13、2021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融资使用情况及2022年度融资计划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芜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6个科,4个管理部,1个管理处、2个办事处。从业人员100人,其中,在编46人,非在编5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1277家,净增单位1229家;新开户职工8.14万人,净增职工4.17万人;实缴单位6931家,实缴职工41.73万人,缴存额63.8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1.55%、11.10%、12.30%。2021年末,缴存总额529.3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71%;缴存余额162.21亿元,同比增长9.31%。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
(二)提取:2021年,14.4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50.03亿元,同比增长15.01%;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8.37%,比上年增加1.85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367.1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7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2万笔36.0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78%、29.33%。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0.47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62万笔323.16亿元,贷款余额161.0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10%、12.55%、10.7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9.26%,比上年末增加1.24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17家。
2.异地贷款: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10904.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3199.7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274.12万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165笔48100万元,累计贴息3255.95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52亿元。其中,协定存款5.52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9.26%,比上年末增加1.2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52879.99万元,同比下降4.35%。其中,存款利息900.0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9905.35万元,其他2074.5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27674.56万元,同比增长6.2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2504.2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036.50万元,其他2133.79万元,主要是财政补贴融资利息专项支出。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25205.43万元,同比下降13.81%。增值收益率1.62%,比上年减少0.4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管理费用3623.8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581.61万元。
2021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190.2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055.11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5298.9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7637.7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3623.82万元,同比下降60.57%。其中,人员经费935.10万元,公用经费96.02万元,专项经费2592.70万元,主要是财政补贴融资利息专项支出。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99.15万元,逾期率0.25‰。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3498.93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80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4.53%,国有企业占22.41%,城镇集体企业占0.76%,外商投资企业占7.3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1.8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4%,灵活就业人员占2.51%,其他占8.92%;中、低收入占98.86%,高收入占1.1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8.96%,国有企业占15.13%,城镇集体企业占0.60%,外商投资企业占9.6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4.3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2%,灵活就业人员占2.03%,其他占6.75%;中、低收入占99.46%,高收入占0.54%。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6.4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7.24%,租赁住房占1.0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7.6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58%,出境定居占0.63%,其他占0.3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86%,高收入占2.14%。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37.16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1.60%,比上年末减少0.9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7565.8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6.49%,90-144(含)平方米占78.31%,144平方米以上占5.20%。购买新房占65.5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4.37%,其他占0.1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0.6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9.38%。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1.31%,30岁-40岁(含)占41.62%,40岁-50岁(含)占19.78%,50岁以上占7.29%;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1.17%,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8.83%;中、低收入占99.12%,高收入占0.88%。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2.92%,比上年增加11.0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2020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缴存基数不高于芜湖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0771元,不低于芜湖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380元。缴存比例为5%—12%。
2、参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简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缴存账户已办理封存手续,账户余额不超过1万元(含)人民币,且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签署承诺书,可一次性提取已故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无需再提供公证继承文书。
(二)做实做细智慧公积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力打造“指尖上的公积金”,形成以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安徽政务服务网、微信服务号、支付宝等多渠道的在线服务体系,融合服务大厅自助查询机、语音智能导办机器人等智能化设备的配置,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全方位、立体化、更高效的服务体验。
二是建立数据共享合作机制,实现与委托贷款银行、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数据的互通互享。借助市场监管局企业开办平台和安徽政务服务网,开通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免材料“一网通办”。
三是与长三角政务服务平台成功对接,落实“一网通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模式,推动“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8个“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全部落地见效。2021年,“跨省通办”平台共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63笔、“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1710笔、“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603笔,线下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53笔、提取金额370.12万元,开具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个人贷款结清证明22418份。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2021年1月24日,中心被省住建厅评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2、2021年1月28日,中心“公积金惠万家”微视频在首届“模范机关创建”微视频大赛中荣获三等奖。
3、2021年4月2日,中心“数据赋能”助推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荣获芜湖市2020年政务服务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4、2021年4月19日,市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分厅被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评为全市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系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汪菂被评为宣传工作优秀个人。
5、2021年5月27日,市直服务大厅被住建厅表彰为第六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李伟康同志被评为学雷锋标兵。
6、2021年6月24日,机关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机关支部组织委员汪菂同志荣获“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7、2021年6月28日,市直服务大厅被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评为“优秀”等次办事大厅。
8、2021年8月18日,中心市直服务大厅被省住建厅命名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度“共产党员先锋岗”集体,邹海孝同志被评为“共产党员先锋岗”个人。
9、2021年9月3日,中心被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20年度全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优秀单位。
10、2021年9月14日,中心“推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信用承诺制度”被芜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芜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11、2021年9月29日,中心周洁、胡敏飞在中共芜湖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等6部门联合举办的“百年百人”主题宣讲活动决赛中分别荣获二等奖、三等奖。
12、2021年12月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区办事处业务大厅被共青团安徽省委、安徽省住建厅授予“安徽省青年文明号”称号。
13、2021年12月,由中国改革报社、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二届全国信用承诺书示范性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中,中心报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典型案例(《公积金提取承诺书》)”获“全国信用承诺书特色样本”荣誉称号。
14、2021年12月15日,中心机关党支部“百年辉煌 我心向党”红色经典诵读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2021年度市直机关主题党日“十佳案例”。
15、2021年12月20日,中心机关党支部“公积金 惠万家”被市直机关工委命名为2021年度市直机关“优秀党建品牌”。
16、2021年12月30日,杨宁致被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评为芜湖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
17、2021年12月30日,张鑫被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评为芜湖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个人。
(四)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住房公积金领域骗提骗贷行为打击、追缴力度。2021年,共查处或协助查处各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案件28件,涉案资金205.62万元。
(五)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缴存单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次。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