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2月份隐患清单及整改清单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的一般隐患清单 | ||||||||
填报地区: | 2023年2月 | |||||||
序号 | 专题领域 | 检查主体 | 一般问题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整改进展 | 备注 |
1 | 工贸行业 | 政府检查 | 1.消防器材需要增加检查记录; 2.厂区增加限速标识; 3.机床需要设置安全踏板; 4.车间缺少安全警示标志; 5.气体管道增加介质及流向标识; 6.弱电间无应急照明; 7.起重机滑线无指示灯; 8.吊装预留孔无安全警示标志; 9.某处天然气管道阀门没有静电跨接; 10.燃气烘箱未见操作规程,注意事项中无点火失败后的处置措施; 11.二层作业平台无踢脚板; 12.安全出口无应急逃生标志; 13.胶水使用区域无洗眼器; 14.仓储区域消防器材被堵塞,仓库堆垛与墙、柱未留有足够距离; 15.往复式提升机井口安全防护不完善; 16.机器人焊接区域未设置物理防护栏; 17.配电房未设置灭火器、绝缘工具,无安全管理制度及现场处置方案; 18.相关制度文件需要进一步完善。 |
限期整改 | 45天 | 芜湖星辉智能家 居有限公司 |
未整改 | |
审核人: | 填表人: | 填报时间: 2022年1月27日 | ||||||
填报说明: 1.一般问题隐患包括企业自查和政府检查发现的一般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并在“检查主体”中注明“企业自查”或“政府检查”。 2.责任单位中如果有牵头部门的请注明。 3.填报时间:第一次上报时间为9月2日前,填报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至8月31日的情况信息;9月份以后每季度(12月2日,3月2日……,以此类推)上报截止上季度末的情报信息,逢节假日顺延。 4.问题隐患的整改进展有变化的应在当季度填报时及时修改,有新增问题隐患情况的应在当季度填报时及时增加,并备注“新增”。 5.在填报时要注意根据涉及专题领域情况归类进行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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