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河道采砂管理
一、荆山河、东莞河区级河长:单增劲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湾沚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韦德海;
三、现场监管人:湾沚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康复;
四、行政执法责任人:湾沚区水务局水政水资源股股长 股室负责人:曹斌;
五、禁采区:安徽省水利厅发布的皖水河长函〔2021〕323号文件明确了湾沚区赵家河入选第一批省级示范河湖名单。根据河砂开釆的控制条件及禁采区划定的原则,结合河道具体情况,划定赵家河从南阳村到三里埂四叉河口,全长21km河段作为禁采区。其它湾沚区区管河道暂不划定禁采区。
六、禁采期:根据《水法》等法规,本河段内出现以下情况的时间段内应列为禁采期:1、本段河道内水位达到或者超过警戒水位时;2、本流域内的水利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或发生突发情况时;3、桥梁、码头、水利及跨河缆线、管道等基础设施施工其间;4、本地区鱼类产卵期(5 月~8 月);5、5 月~9 月为本流域主汛期,洪水期期间河道采砂对行洪安全、防洪工程安全及采砂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危险,依据《防洪法》,禁止在此期间采砂;6、主汛期以外,防汛主管部门认为需临时禁采的时段,具体时段由防汛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后通知;7、采砂已造成或预计将会造成河岸坍塌、河床严重冲刷、影响河岸河床稳定、危及行洪防洪及其它水工程设施安全情况时。除禁采期外的其余时段皆为可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