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结果】湾沚区2023年公租房租赁补贴第一批公示
编号:2023001
根据保障家庭申请,经“三审两公示”程序,现将符合2023年湾沚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助申请条件的家庭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申请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2、家庭成员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芜湖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芜湖县城镇低收入家庭证明》。
3、已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并按时缴纳租金。
公示时间: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10日。
如发现申请家庭情况有不实之处,欢迎广大市民及时向区纪委监委和区房管局反映。
举报监督电话:区房管局 2332380
芜湖市湾沚区房地产管理局
2023年2月3日
家庭情况公示
序号 |
社区/镇 |
小区 |
房源类型 |
承租人 |
身份证号 |
租户性质 |
1 |
民主社区 |
都市花园 |
公租房 |
马*国 |
34022319********10 |
低保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