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1-05 15:45信息来源: 湾沚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区政务公开室 字体:【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巩固提升林长制改革创新成果,在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中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加快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高位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升林业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积极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创造出更多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着力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构筑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安庆样板,为打造“五大宜城”、挺进百强城市,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庆贡献林业力量。

(二)主要目标。聚焦“四区”创建,为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2025年,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目标责任体系和组织体系更加完善,逐步构建起责任明确、监管有力、运转高效、协调有序的林业保护与发展新机制,林业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创建取得实质性进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建立,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生态产品供给和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9.6%,林木绿化率达到44%,林木总蓄积量达到3200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不低于60%、林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5%和林业总产值超过770亿元的林业改革发展新目标。

二、完善林长制体系,压紧压实林长职责

(一)完善组织体系。创新功能区指导下全域网格划分思路,全市范围划为1个市级网格,13个县级网格,在6大功能区框架下,划分207个乡(镇)级和1545个村(社区)级基层,采取大网格套小网格方式实现功能区—网格—任务—林长的无缝连接。充实完善“五一个服务平台”,出台护林员、警员、技术员考核办法及林业与公安双重衔接机制,压实责任考核和评估机制,对优秀基层林长,按《安庆市实施林长制条例》予以奖励。乡镇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村级设置林长制专干。

(二)健全制度体系。创新行政执法保障。进一步创新公安、检察、法院、林业、应急等部门职能,明确林长制目标任务中的各自职责,畅通司法与行政有效衔接,做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创新林长制指标设置,加重用绿和活绿的指标设置,突出提质增效,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科学量化并考核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年度目标任务。

(三)筑牢责任体系。创新林长履职管控机制,落实市县两级林长制统筹推进机制,严格林长制包保调度督察考核工作举措,规范林长巡林与履职公示,创新基层林长述职与评议。提升林长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林长把全局、解难题、推重点、督落实的职责,及时谋划部署,发布总林长令,推进涉林涉湿重点工作、重大生态工程,破解重点难点问题。

三、主要任务

统筹推进“六大森林行动”(重点实施“十二大工程”,深化“三项创新”,建强“两个平台”),探索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四大体系)。

(一)实施“平安森林行动”,全面加强生态资源保护

1.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建设,建立自然保护地监测体系。全面实施森林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修复,提高生态系统的原真性、稳定性和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

2.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防打保”12条措施要求,切实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巩固前期森林防火建设成果,坚决执行“三个一律”规定,落实“七级包保”责任体系,完善森林防火信息网络和监测系统,构建生物阻隔、自然阻隔、工程阻隔“三带一体”的林火阻隔屏障,加强森林防火三级扑火队伍建设,全面更新、足量配备森林灭火器材,改造提升生物防火林带,建立专业扑火队与当地公安消防和辖区其他森林消防力量的联动机制,森林防火责任、信息、预防、扑救“四大体系”进一步完善,建成一批“零火灾”示范乡镇、示范村,全面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实现森林防火瞭望、监测覆盖率90%,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

3.森林资源综合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创新森林管理手段,进一步加强林业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森林督查案件查处与整改,确保行政案件查处率98%以上,督查案件查处整改率达100%。创新公益林经营管理机制,建设规范完备的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管护、管理体系,编制实施天然林、生态公益林保护修复方案,探索建立跨区域和流域间森林和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全面落实。

(二)实施“健康森林行动”,全面提升林业生态质量

4.城乡国土绿化工程。建设一批高标准的国家储备林、优质大径级工业原料林基地,扩大乡土树种、珍稀树种的储备,建设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基地16万亩、国家储备林13.23万亩。开展青山白化治理、石质山造林、芭茅山改造工程,扩大森林面积。全市实施造林工程103.1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0.06万亩,封山育林83.05万亩。全市建成区实施绿化工程1.2万亩,构建覆盖全面、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城乡绿化网络体系,打造滨江山水生态园林城市,实现省级森林城市全覆盖,创建县级国家森林城市3个,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原真自然、环境优美、富裕和谐的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加强矿区生态植被恢复治理,编制安庆市绿色矿山行动方案。持续实施“四旁四边”绿化提升,促进城乡绿化融合发展。

5.长江、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将生态修复摆在安庆市长江、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的首位,结合长江(安庆)“1515”经济带建设工程,将两侧各15公里范围内确定为建设核心区,15公里以外、流域范围内确定为建设联动区,实现区域整体联动。全面推进岸线绿化提质与湿地修复,为长江大保护提供生态屏障。到2025年,建设连续完整、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绿色生态廊道193.9公里,建设任务总量为150.8万亩,其中,增绿扩量建设任务16.6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建设任务134.2万亩。修复湿地1处、自然保护地1处。

6.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实行改造、培育、更新等多措并举,科学实施马尾松林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持续加强森林抚育,改善林分结构和生境,恢复提升森林综合功能,着力建设“一县一特色”的多种类型的森林质量提升示范区,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加快培育大径级材用材林。实施退化林修复21.2万亩、低效林改造15.05万亩、中央财政补贴及省级森林抚育183.42万亩。建设森林质量提升示范区41个,不断提升林地生产力,维护森林健康,增强森林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水平,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

7.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体系,实施防控目标责任制,全面提升林业有害生物综合监测、有效防御和及时处置能力,并通过责任落实、队伍建设、能力提升,构建监测全面、防御有效、处置及时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完善监测预警、防治减灾、检疫御灾“三大系统”建设,常态化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完善应急处置和市级督查机制。实施松材线虫病防控5年攻坚行动,推进环大别山区松材线虫病联防联治工作,实现发病面积和株数双下降,实现18个疫点无疫情。开展全方位美国白蛾监测防控,加大检疫力度,有效阻断美国白蛾的传播扩散途径。

(三)实施“碳汇森林行动”,加快推进生态市场补偿

8.林业碳汇体系建设工程。探索建立政府统筹、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林业碳汇体系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林业碳汇组织架构、管理制度,规范计量标准、监测评估、市场交易等服务准则,完善碳汇技术与服务支撑体系,推进碳中和林业行动,加强林业碳汇宣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碳汇建设,试点推行“碳票制”,推进“碳汇+”交易,拓展林业碳汇市场空间,助推乡村振兴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9.林业碳中和试点与示范建设工程。充分利用安庆森林资源和森林增汇的优势,开发碳汇林项目16处,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公益林、商品林赎买或租赁试点22处,挖掘森林经营和森林碳中和潜力,增强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固碳能力,持续增加森林碳汇,凝练出一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率先成为碳中和林业新发展典范。

(四)实施“金银森林行动”,全面加快生态产业发展

10.林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工程。充分利用林长制一期林业产业基地发展基础,不断挖掘安庆资源优势,围绕“一县一品”“多经富民”的发展思路,加快特色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苗木培育、良种选育等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科学化和优质化基地建设。新建优质林业产业基地16.04万亩,优质示范基地53个。

11.林业产业集群培育工程。遵循“融合发展、产业协同”的思路,推动现代化产业特色基地和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融合发展,创建一批国家或省级三产融合示范点,创建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和国家级区域性品牌,培育一批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集合各种生产要素,吸引社会资本,鼓励技术创新,扶植培育一批省级、市级龙头企业,实现产业聚集效应和区域经济规模效益的新突破、双增长。着力培育木本油料、特色经果林、速生丰产林(含毛竹种植加工)等百亿产业集群,新建立林业三产融合示范点36个,新增省级龙头企业68个、市级龙头企业90个,创建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3个、国家级区域性品牌3个,培育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13个。

12.林业产业新业态培育工程。以创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为抓手,大力发展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村镇为依托的森林旅游和康养产业,深化“森林康养+文化+产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建立以森林康养为核心、文化旅游为支撑、互联网服务为手段的协同产业体系,建成一批国家和省级森林(湿地)康养体验基地、省级森林康养小镇、省级森林旅游康养人家。全市森林旅游康养人数达1.29亿人次,旅游收入达120亿元。推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生产加工企业与电商企业的全面对接融合,提升林业产业“互联网+”含金量,加快构建安庆市林业产业新业态,新增年交易额100万元以上网店数量39个,全市林产品互联网交易额达到2.96亿元。组织企业参加重点林业展会。

(五)实施“活力森林行动”,全面优化林业改革环境

13.深化林权改革创新。全面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权分置”“三变”改革实现全覆盖,全面实施林地经营权流转和林木所有权不动产登记制度,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参与林权交易。完善林权信息系统和交易服务,建立健全林权管理服务平台,做好林权登记、流转、纠纷调处等服务工作,解决办证难问题,保障林权流转有序进行。扩大“三变”改革示范村建设。完成林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8.3万亩,流转证办证率超50%。

14.推进绿色金融创新。创新“林权+林权收储+森林保险”等贷款模式,赋予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融资权能。“十四五”期间累计发放林长制项目贷款40亿元,利用绿色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撬动林权抵押贷款。特色林木叠加保险面积保持每年递增,增强绿色金融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利用数字技术、金融科技等探索贴标融资产品创新,开拓绿色发展投融资渠道,解决抵押难、处置难、融资难等问题。

15.深化林业发展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安庆森林资源优势,构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经营联合体,建立分类经营管理制度,引进或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325个。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增强自身活力,优化林业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权力运行体系。创新国有林场机制,探索由木材生产为主向生态保护建设为主的转型路径,加强资源保护,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推动林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高林业综合经营效率。

(六)实施“智慧森林行动”,提升林业管理服务能力

16.加强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夯实覆盖全市的“1+7”科技服务平台,建立林业技术需求库、项目成果库、专家人才库,加快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和成果转化,培育林业新动能,创新林业生态产品,实施林业科技创新项目86个,建立林长科技示范区23个。

17.强化林长制智能感知平台建设。拓展林长制智慧平台功能,新增森林防火智能管理、有害生物智能监测、古树名木和林权管理系统,实现智能化、可视化、数字化和一体化升级。

(七)探索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18.建立森林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体系。健全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运用数字化技术,有序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界定森林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划清所有权和使用权边界。试点开展森林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建立森林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和数据库。与高校院所开展合作,制定森林生态产品核算指标体系、标准和规范。加强核算标准的推广与应用示范,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森林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点。

19.健全森林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重点培育区域特色林产品交易市场,如怀宁蓝莓、岳西香榧、桐城苗木、太湖山货、宜秀花卉盆景等交易市场。创新搭建“两山银行”,将森林资源资产与市场接轨;成立“两山公司”,破解主体缺位问题。组织企业参加全国全省展销会,建立“互联网+电商”营销体系,实现线上线下互补营销。建立涉林企业和自然人的森林生态信用档案、正负面清单和信用评价机制,探索建立森林生态信用行为与金融信贷、行政审批、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挂钩的联动奖惩机制。

20.健全森林生态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探索培育森林生态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提升“龙成一品”等企业品牌效应。启动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培育和森林认证试点。引导行业协会、经营主体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探索建立森林生态产品标准体系。

21.健全森林生态价值实现支撑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安庆林长制实施的支持力度,开发“油茶贷”等与林业生产周期相适应的金融产品,优先支持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深化与中国林科院等高校院所合作,强化人才科技支撑,为我市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智力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健全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长制长效机制,着力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林长办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切实为各级林长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各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

(二)增强基层基础,强化服务保障。加强基层林业队伍和护林组织建设。出台支持林区道路、电力、排灌设施建设等支持政策,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科研科普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建设,提升林木良种繁育水平。

(三)优化投资环境,拓展资金渠道。完善林长制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经费及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完善公益林补偿制度,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国土绿化、森林培育、退化林修复等转移支付,增加林业生态工程资金投入。积极吸纳社会资本,推广林权使用权和产品订单抵押贷款,引导以收储、托管等形式进行资本融资。

(四)开展区域林业合作,提升综合协调能力。积极开展长三角区域林业合作,支持建立长三角区域林业生态经济一体化发展合作机制,推动区域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落实长三角森林旅游和康养产业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安庆市戏曲文化、生态优势,联合打造森林旅游康养目的地体系和湿地康养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