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财产损失补偿公示
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朱桥社区两农户于2021年7月8日向花桥镇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请求解决陆生野生动物(野猪)造成农作物损失补偿的报告》要求补偿野猪造成农作物损失,经调查核实,专家确认,共计损失价值6750元,按照第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拟补偿损失为:6750×60%=4050元,具体见下列表格。
姓名 |
损失金额(元) |
补偿金额(元) |
范勇波 |
4050 |
2430 |
吴向阳 |
2700 |
1620 |
合计 |
6750 |
4050 |
如对补偿事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芜湖市湾沚区林业局提出。
公示期自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
芜湖市湾沚区林业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