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财产损失补偿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15 17:15信息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朱桥社区两农户于202178日向花桥镇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请求解决陆生野生动物(野猪)造成农作物损失补偿的报告》要求补偿野猪造成农作物损失,经调查核实,专家确认,共计损失价值6750元,按照第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拟补偿损失为:6750×60%=4050元,具体见下列表格。


姓名

损失金额(元)

补偿金额(元)

范勇波

4050

2430

吴向阳

2700

1620

合计

6750

4050


如对补偿事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芜湖市湾沚区林业局提出。

公示期自20211015日至20211021日。

 

 

 

芜湖市湾沚区林业局

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