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财产损失补偿

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26 10:30信息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芜湖市湾沚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财产损失补偿

公 示

芜湖市湾沚区红杨镇六桥村王村组王仁平户于2021728日向红杨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要求补偿野猪造成农作物损失,经调查核实,专家确认,共计损失价值6000元,按照第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拟补偿损失为:6000×60%=3600元。

如对补偿事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芜湖市湾沚区林业局提出。

公示期自20211026日至2021111日。

 

 

 

芜湖市湾沚区林业局

202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