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财产损失补偿
公示
芜湖市湾沚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财产损失补偿
公 示
芜湖市湾沚区红杨镇六桥村王村组王仁平户于2021年7月28日向红杨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要求补偿野猪造成农作物损失,经调查核实,专家确认,共计损失价值6000元,按照第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拟补偿损失为:6000×60%=3600元。
如对补偿事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芜湖市湾沚区林业局提出。
公示期自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日。
芜湖市湾沚区林业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