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承担全区土地、房屋不动产登记、交易、流转、查询等具体业务和便民服务工作,承担全区林业登记具体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交易数据库以及数据库的使用、更新、管理和维护;负责档案收集、整理和数据信息利用等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芜湖市湾沚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
股室负责人:丁喜凤 联系电话:8816268
成 员:王军、李革伟、陶正汉、王园园、花 盛、潘章波、席丹丹、许 芸、凌 杰、陶瑞金、张晴、
网址:http://www.wuhu.gov.cn/public/column/6604341?type=4&action=list
邮编:2411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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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目录名称 |
1 | 负责承担区政府授权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和土地承包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及交易、流转等业务工作 |
2 | 负责全区范围内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
3 | 负责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统计、监测、利用与规划工作等 |
名称 | 负责承担区政府授权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和土地承包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及交易、流转等业务工作 |
法定依据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实施部门 |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运行流程 | 1、受理:材料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2、决定:审核决定。 | |
3、办结:通过审核的,通知申请人领取不动产权证;对未通过审核的,告之理由。 | |
运行要件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2、申请人身份证明 | |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权属来源材料、合同、税费缴纳凭证等 | |
责任事项 | 1.按照办事事项的条件、标准,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是否受理。 |
2.按照办理条件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 | |
3.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权证并归档。 | |
名称 | 负责全区范围内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
法定依据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实施部门 |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运行流程 | 1、受理:材料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2、决定:审核决定。 | |
3、办结:通过审核的,通知申请人领取不动产权证;对未通过审核的,告之理由。 | |
运行要件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2、申请人身份证明 | |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权属来源材料、合同、税费缴纳凭证等 | |
责任事项 | 1.按照办事事项的条件、标准,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是否受理。 |
2.按照办理条件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 | |
3.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权证并归档。 | |
名称 | 负责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统计、监测、利用与规划工作等。 |
法定依据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实施部门 |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运行流程 | 1.采集内部系统数据; |
2.整理分析; | |
3.依法上报或公开。 | |
运行要件 | 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各项成果得到有效利用。 |
责任事项 | 1.准确统计分析不动产信息数据; |
2.加强数据管理,依法上报或公开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