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对执行和遵守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全区国土资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区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依法进行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及处罚等工作。协助信访、人访接待、解释和落实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芜湖市湾沚区行政四号楼九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汪兢 联系电话:8829578
成 员:蒋洪、张新扬、费琴、邓辉、何世军
网址:https://www.wanzhi.gov.cn/public/column/6604341?type=4&action=list
邮编:241100
内设机构职能目录 | |
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1 | 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对执行和遵守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全区国土资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区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依法进行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及处罚等工作。 |
2 | 信访事项办理 |
名称 | 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对执行和遵守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全区国土资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区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依法进行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及处罚等工作。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4.《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 |
实施部门 | 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
运行流程 | 1、违法线索登记; 2、调查核实; 3、结案并反馈办案; 4、档案归档; |
运行要件 | 通过动态巡查、卫片发现、信访举报、部门移交等提供的违法线索 |
责任事项 | 是否违反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 |
名称 | 负责信访工作;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信访条例; |
2、安徽省信访条例。 | |
实施部门 | 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
运行流程 | 1、办理信访事项; 2、同信访人沟通; 3、落实人民来信暨网上信访“马上就办”。 |
运行要件 | 1、督促落实; |
2、季度通报; | |
3、带件走访。 | |
责任事项 | 落实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