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湾沚区“津梧桐”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驻区各单位:
现将《芜湖市湾沚区“津梧桐”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细则,确保各项政策举措高质量完成。
2022 年 3 月 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湾沚区“津梧桐”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
一、面试补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区组织的校园招聘,签订意向协议并来区内企业面试的,给予每人 1000 元的食宿交通补贴。
二、就业补贴。毕业 2 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区内企业稳定就业的,按照大中专、本科及以上给予每年 5000 元、8000 元、10000 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 2 年。
三、创业补贴。毕业 2 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在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或注册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 6 个月,给予 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创新奖励。参加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给予赛事奖金 1:1 额度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获奖项目在区内落地转化的,再给予最高 10 万元奖励。
五、专利奖励。在我区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本地为第一申请地的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 1 万元奖励;被授予国外发明专利的,每经一国授权给予 2 万元资助,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六、贷款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我区创业,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 50 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不超过 3 年的贷款贴息。
七、孵化补贴。入驻区内的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器项目,给予最— 2 —长 3 年的场租补贴,每年最高 10 万元;成功孵化、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的项目,给予 1 万元一次性奖励。
八、稳岗激励。录用普通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 6 个月以上的企业和高职院校,按照大中专、本科及以上给予每人 1000 元、2000元、5000 元一次性引才奖励;引进本区院校毕业生,奖励标准上浮 50%。
九、周转金支持。毕业 5 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区内企业或者高职院校稳定就业满 6 个月,在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房的,给予最高 20 万元的乐业周转金支持,周转最长期限为 10 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同时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安家补助。对新落户我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工作、约定连续服务期限不低于 5 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学历层次给予最高 14 万元学业及安家费补助。本办法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试行期 2 年;对特殊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相关支持;区人社局、区人才发展集团具体实施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