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相关政策、所需材料、办理流程
三、转学

具体办理流程:
(一)转学条件1.城关户籍转学。学生为城关户籍,且与法定监护人共本。
2.城关不动产转学。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有城关不动产(有不动产权证;或有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和房管局备案证明等三项材料;或有拆迁安置协议)。
3.城关经商、务工转学。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城关租赁房屋经商,务工。
(二)转学材料
1.城关户籍转学(户口本、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
2.城关不动产转学(户口本、不动产权证、结婚证、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
3.进城经商、务工转学(户口本、法定监护人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工作证明、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登记时间
每学年寒暑假集中办理,携带材料至教育局教育股登记。等待学校报名通知。
(四)学校安排
转学生不能择校,需依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左右,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和转学登记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通知转学生到相应学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