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芜湖市湾沚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08 15:30信息来源: 湾沚区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杨舒 字体:【  

一、制定背景

一是党的十九大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市区两级党委和政府坚持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予以深入推进。二是按照深化机构改革要求,我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再造重塑,有关部门职能有新的调整。三是《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芜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芜湖市湾沚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实施后,为了适应市政府专项预案以及湾沚区总体预案在风险防控、响应分级、统一指挥等方面的新要求。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芜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芜湖市湾沚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湾沚区应急管理局起草了《芜湖市湾沚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办公室于202247日正式印发。

、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2021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1年8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芜湖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芜湖湾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1月正式启动《芜湖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起草工作,并对全区应急资源进行了普查,全面摸清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情况。在形成初稿后,区应急管理局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了评审。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二)在行政机关内部征求意见

20221月,应急管理局向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26相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32份,其中无意见31份,提出修改意见1份。修改意见为:区人防办为区住建局下属单位无需单列。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三)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22年2月16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国柱主持召开区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芜湖市湾沚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工作目标

健全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

四、主要内容

预案分八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对应急工作原则和事故分级进行说明。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对区级、区以下层面组织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等进行规范。第三部分是预防预警机制,包括风险管控、预警、事故信息报告等。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包括事故单位应急处置、分层级响应与响应分级、事故响应、信息发布、应急结束等。第五部分是后期处置,包括善后、保险和应急处置评估。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明确信息、队伍、物资、资金、避难场所、技术、治安和交通运输、医疗和社会动员等各项保障。第七部分是附则,包括宣传、预案启动、新闻发布和应急结束宣布格式框架、预案管理等。第八部分是附件,明确事故分级和预警分级标准以及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五、创新举措

(一)预案适用范围

一是强调将重大、较大涉险事故纳入事故应急工作,对各级政府、生产经营单位初判事故级别和研判本层级响应级别提供了依据,提高了预案的可操作性。二是明确有关专项预案对相关行业领域应急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理顺应急工作特殊性与一般性的关系。

(二)组织指挥体系

关于区应急指挥部,明确由区政府担任区委常委的分管副区长担任总指挥(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重大、较大涉险事故和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较大事故时由长任总指挥,有关专项预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关于现场指挥部,明确总指挥由代表本级政府现场处置事故的最高行政负责同志担任。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是持续推进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明确预警分级,依据自然灾害预警,视情确定预警级别;或通过检查、监测报警等方式,发现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事故已发生,可能扩大或衍生次生事故,依据预计的危害情况确定预警级别。三是明确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落实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工作,当研判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涉险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通报同级应急部门;当可能影响邻近县市区、开发区(集中区)区域时,应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集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当可能发生的事故超过本级政府处置能力时,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分层级应对与市级响应分级

关于分层级应对,明确特别重大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请省应急指挥部组织应对;较大涉险事故和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一般事故以及发生较大事故(较大涉险事故),上报市应急指挥部指导应对;发生一般事故及险情时,由区政府应急处置,区直相关部门予以人员、装备和技术支持。关于级响应,区本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4级、3级、2级、1级。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本预案4级响应,原则上由区政府分管应急工作副区长或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行业分管副区长组织指挥协调;发生较大、重大、重特大事故(较大、重大、重特大涉险事故),启动本预案3级、2级或1级响应,由区委、区政府组织在上级统一指挥、指导下开展应急抢救工作。同时明确了对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响应区人民政府、事发地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特殊情况由其委托的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先期处置同时预案对先期处置进行了明确,以保证最大程度减轻事故带来的次生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科学处置

在救援中发现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或者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等情况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可以决定暂停救援,并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在隐患已经消除后,继续组织救援。

在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或者暂停救援不具备恢复应急救援条件并经科学论证后),负责组织应对的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宣布应急响应终止,结束应急响应。各启动了应急响应的单位要及时终止响应。防止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

六、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芜湖市湾沚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芜湖市应急管理局安监股马闯

咨询电话:0553-879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