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应急管理专家组使用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市应急管理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的技术支撑作用,规范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以下简称专家)的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聘请专家:
(一)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和救援服务。
(二)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制定,专业领域的问题调研,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防范,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等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三)参加涉及技术性强的执法检查、专项督查、巡查、考核等工作。
(四)参加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各类自然灾害风险监测、评估调查,科技项目成果技术评审,应急预案评审及各类应急地方标准的技术审查等工作。
(五)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信息化建设及培训考核等提供技术支持。
(六)其他类型的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
第三条 市应急管理局业务科室使用专家时,应提前提出专家使用需求,填写《市应急管理局专家使用申请和抽取表》(附件一),并报业务科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提交调查评估和科技统计科。
调查评估和科技统计科接到申请后,在业务科室见证下,通过随机摇号方式从相应专家组中抽取专家,填写《市应急管理局专家使用申请和抽取表》,并报调查评估和科技统计科分管领导批准后反馈业务科室,业务科室方可使用专家。专家参加授课、参与突发事件现场技术指导和救援服务等情况时,经业务科室分管领导批准,可以不通过随机摇号方式抽取专家。
第四条 专家执行任务,由业务科室负责通知专家本人。
第五条 专家受市应急管理局指派执行任务的,按照工作量、工作时间等发给适当的补助费用,并根据路程情况报销一定的交通费。
第六条 市应急管理局专家补助费用及交通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参加各类现场检查的,专家补助费用按300元/半天、500元/天执行,其中参加井采矿山下井安全检查的,专家补助费用按500元/半天、800元/天执行。
(二)参加各类审查、评审的,专家补助费用按组长700元/次、组员600元/次执行。
(三)参加授课的,专家补助费用按1000元/半天执行,其中省级及以上专家补助费用按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援,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参与制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发展规划、应急预案等,专家补助费用由市应急管理局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五)市区专家的交通费含在专家补助费用中,南京、合肥、安庆、池州等市专家的交通费按200元/次执行,铜陵、宣城、马鞍山等市专家的交通费按100元/次执行。
第七条 市应急管理局各业务科室使用专家结束后,应及时对专家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填写《芜湖市应急管理局专家评价和费用报销表》(附件二),连同《市应急管理局专家使用申请和抽取表》办理相关财务报销手续。专家费用一律采用银行卡转账方式支付。
每季度末,各业务科室应将本季度的《市应急管理局专家使用申请和抽取表》和《芜湖市应急管理局专家评价和费用报销表》(含电子版)报调查评估和科技统计科备案。
第八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支队使用专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芜湖市安全生产专家组使用办法>的通知》(芜安监规〔2015〕60号)同时废止。
市应急管理局专家使用申请和抽取表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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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作时间 |
月 日— 月 日 (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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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需求情况 |
专业组 |
专长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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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科室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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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管领导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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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结果 |
专家姓名 |
专长 |
是否接受工作任务 (不接受的填写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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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科室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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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评估和 科技统计科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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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管领导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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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科室:调查评估和科技统计科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芜湖市应急管理局专家评价和费用报销表
专家姓名 |
1. 2. |
所属专业组 |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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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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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时间 |
月 日— 月 日 (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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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评价 |
使用科室或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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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费用 (元) |
1.¥______元 2.¥______元 |
合计 (元) |
¥______元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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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号 (工商银行) |
1. 2. |
专家签字 |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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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科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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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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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复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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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管财务领导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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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科室:调查评估和科技统计科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