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芜湖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暨深化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视频会议部署要求,根据《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我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芜湖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25日
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试点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根据《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附件1),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实现在“科学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责任明确的
风险分级管控、全面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信
息化平台、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制度”5 个方面达到“5 优”目标,在我市推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树立“标杆”,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试点范围
综合危险化学品企业类型、规模、分布及安全管理基础、信息化智能化应用等因素,选取鸠江区安徽华谊化工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企业。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1年9月10日前,试点企业要围绕试点目标,结合实际,编制试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小组、实施步骤、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内容。同时,根据信息化建设及运行情况,确定信息平台部署方式。
第二阶段:2021年9月底前,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试点企业开展专题培训,主要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关要求、试点原则及工作流程、风险分级管控分析思路、隐患排查内容确定等,为开展试点建设培养明白人。
第三阶段:2021年10月底前,试点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南(试行)》要求,积极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
第四阶段:2021 年11月底前,完成试点企业建设总结评估工作。重点评估风险分析清单编制、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任务确定、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制度文件制修订、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及运行、双重预防机制试点成效等。
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情况纳入标准化评审、安全许可证换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核定、项目审批、行政执法、评先评优考查内容,同时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定期通报、警示约谈、执法惩处等工作机制,鼓励推动试点工作,确保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全过程指导试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确保试点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鸠江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指导试点企业落实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试点任务。试点企业要将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保障人员、资金到位,明确责任,建立长效机制,鼓励全员参与,积极主动做好试点建设工作。
(三)强化示范引领。试点企业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高标准谋划,高起点建设,有效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并积极学习示范地区及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四)加强工作调度。请试点企业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送试点方案,试点期间每周三向市局报送试点进展情况,11月20日前向市局报送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联系人:王正
附件:1.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2.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
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宋玉辉 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程克柱 市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张支平 市应急局总工程师
童 诚 市应急局危化科副科长
王 正 市应急局危化监管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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