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湾沚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总结
湾沚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总结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以来,湾沚区全面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法律服务实际需求,促进了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将湾沚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等情况总结如下:
一、 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1.实施意见制定情况 为深入贯彻《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芜市办〔2020〕2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2020年12月17日,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湾办〔2020〕48号),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湾沚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20-2022年)》和《湾沚区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20-2022年)》,明确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做好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2020年12月26日,区司法局印发《湾沚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湾司发〔2020〕25号)。
2.实体平台建设情况 湾沚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级实体平台已建成,打造了城市半小时、农村1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区、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网络较好发挥作用:
一是湾沚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建设已完成,统筹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7类法律服务事项;安排社会(公职)律师每天值班,接待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做到了解答率100%,满足了社会需求。
二是各镇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公共法律服务接待受理大厅,统一了标识标牌,提供相关公共法律服务。
三在85个村(社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专人负责,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依法治理。
3.示范点工作情况 湾沚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建设中,涌现出一批特色鲜明、工作出色的亮点,比如花桥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六郎镇中窑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
一是花桥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花桥司法所服务大厅设立,现有工作人员5人,办公面积90多平方米,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一应俱全。设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综合服务等服务窗口,面向辖区群众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推进“警民联调”“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推进“综合性”“一站式” 大调解平台建设。开展镇内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为镇党委政府依法履职提供法律服务。2020年,共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28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化解信访案件5件,解答法律咨询360余件,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12场次,散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
二是六郎镇中窑村在为民服务大厅设立了专门的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设置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标识,明确专人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该村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1名社会律师担任村法律顾问,定期为村民提供面对面的服务,还通过法律服务微信群提供线上服务;2020年村法律顾问接待村民法律咨询46起,提供意见建议5条,参与纠纷调解1起,还为招商引资和盘活集体资产全程法律服务,成效明显。
(二)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开展情况
1.完善调解组织建设,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
加强和规范镇、村(社区)人民调委会建设,现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14个,人民调解员362人。3月27日,安徽青弋江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设立,是我区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授予的唯一一家律师调解工作室。3月31日,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是全市首家婚姻家庭纠纷专业调解机构。在工作中,我区优化资源培育特色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通过整合梳理5个镇级的线上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在线调解平台“解纷芜优”的运用。同时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预防和主动相结合,重点围绕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宅基地界等易发的民间纠纷;项目建设、征地补偿、农民工工资等引发的社会矛盾,进行重点排查调处。对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段、重点部位、涉及群众利益和容易引发集体上访的突出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排查调处。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矛盾排查调处相结合,正确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2. 健全法治宣传服务体系,提升法治宣传工作水平
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培养确定法律明白人1237名,培育法治带头人85名。区内30所中小学校共配备法治副校长(辅导员)35名。分别在区图书馆、文化馆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区85个村(社区)均实现法治宣传栏、法治学校、法律图书角全覆盖,成功打造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法治文化景观带建设,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三治融合”示范点建设,打造了湾沚镇桃园村、陶辛镇沙墩村等一批示范点,建设和提升了村(社区)法治文化广场、长廊19个,共投入资金200余万元。狠抓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法治素养,圆满完成“七五”普法工作任务。
3. 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满足群众民生需求
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力度,发放新修订《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提示单》、法律援助宣传图册等宣传资料20000余份,印制发放民生工程宣传手提袋2000个。加强24个行业(部门)、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继续推行工作站转交申请、联系点联系申请、有关部门引导申请等申请形式,使困难群众获得更加简便高效的法律援助;全面推行社会律师法律援助、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值班,把律师值班和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经费列入大预算,财政每年给予10万元经费保障;建立和落实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开展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见证工作,实现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监督,切实提升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受援群众满意度。2020年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8件,占目标任务数130%,依法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了群众民生需求。
4. 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满足社会需求
全区共有5个律师事务所(2个合伙所、3个个人所),其中社会律师合计29人,实习律师5人,法律援助律师1人、公职律师25人,律师队伍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健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区政府组建法律顾问团,聘请3名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各镇政府及28个区直机关、执法部门聘请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区司法局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1名社会律师专职从事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广大律师服务于党政机关重大决策、依法行政,服务于企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于民营企业发展、营商环境。2020年,共担任法律顾问267家,办理各类案件1772件,代书 26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业务总收入1200余万元。广大社会律师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9件(人均15件以上),占案件总数92%。
区内共有4个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6人。加强和规范对基层法律服务管理,2020年,共担任法律顾问29家,办理各类案件249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80人次,业务收费83万余元。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余件,志愿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10余家,为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湾沚公证处现有公证员2人、实习公证员2人、聘用公证员助理2人。2020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61件,涉及业务范围为保全证据、继承、委托、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等公证事项,还积极为复工企业融资服务,全程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参与社会管理事务,全面发挥了公证服务、监督职能,保障了群众公证服务需求。
5. 强化信息化应用,方便群众获得公共法律服务
加强安徽法网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通过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可获得24小时自助服务;加强8812859法律援助热线宣传,工作日群众可拨打8812859获得法律帮助。2020年度,全区法律服务机构在网络平台开设“店铺”11个,“上架”法律服务产品 35个,为群众提供“淘宝式”法律服务;通过聘请律师和提供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全区85个村(社区)实现了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全覆盖,每个村(社区)都依托法律顾问建立了法律服务微信群,为群众提供“指尖上”的法律服务;全年办理安徽法网“12348”热线平台转办法律服务事项25件,群众满意率达 100 %。
二、存在的不足之处
尽管湾沚区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与上级的严格要求,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和兄弟县区的建设成果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区级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型实体窗口有待提档升级。
(二)统筹协调、数据资源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四)管理监督、质量评价机制有待健全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功能,规范公共法律服务。
(二)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充分发挥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整体设计、协调推进。
(三)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新时代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引入智能化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指导监督,完善评价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