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城建〔2014〕167号)
1.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3.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6..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二、申请材料
1.健全的经营方案;
2.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3.燃气企业从业人员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可提交参加下一批次培训考核承诺);
4.固定的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5.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6.燃气气质检测报告;
7.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申请流程
1. 受理: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拟成审核意见,如需现场勘验的进行联合勘验并填写勘验表、呈批表。
3.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4.办结:根据审查岗意见,做出办结。
四、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法定依据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法定依据:《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