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芜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8 15:12信息来源: 湾沚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湾沚区政务公开室 字体:【  

各县市区安委会,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月13日6时40分许,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截至14日,本次事故已经造成25人死亡,共收治伤病员138人(其中37人重伤),现场搜救仍在继续。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做好伤亡人员亲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全力以赴组织抢险救援和救治受伤人员,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王清宪、常务副省长邓向阳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和近期我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增强政治敏锐性,绷紧思想之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落到实处;要坚持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坚决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单向前书记作出批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把锦斌书记批示抓紧部署贯彻下去,确保全市安全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以及李锦斌书记、王清宪省长、邓向阳常务副省长、单向前书记批示要求,决定“七一”前后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当前敏感期“连点成线”,灾害因素“耦合叠加”,全力保障“七一”前后安全形势稳定是首要政治任务,不容有失。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原则,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专项行动,查盲点、查漏洞、查弱项,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事故灾害防范应对,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确保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处置到位,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保安全保大庆保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

(一)立即开展燃气领域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要迅速在全市开展天然气管道(高压管网)、城市燃气管网、液化气罐(罐、储、运、用)等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特别加大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人员密集场所检查频次、力度,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现运输、存储、使用环节全覆盖。

1.燃气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强燃气设施周边地下设施和地下空间检查排查,严格执行燃气设施维修抢修和工期服务程序规定,严查不按规定实施气瓶实名制管理行为,要重点聚焦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大力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督促燃气企业落实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等主体责任。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民众安全用气意识。

2.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油气长输管道占压、交叉穿越、间距不足等隐患,督促企业加强管道高后果区特别是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管控,落实管道周边滑坡、泥石流、坍陷等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3.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压力管道监测、维护和巡查,全面排查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使用单位落实安全责任情况以及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机构检验流程和检验质量情况。

4.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要积极学习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的做法,推动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中心,将水、电、气、路、桥等城市生命线纳入集中监测平台,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第20个“安全生产月”,采取暗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综合督查等形式,实现对10个县市区、开发区“四不两直”和重点行业领域明查暗访全覆盖,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规定,形成有力震慑,坚决堵塞监管漏洞,推进隐患“清零”。

1.危化品。要汲取河北沧州“5·31”油罐火灾事故、贵州贵阳“6·12”危化品槽罐车泄漏事故教训,聚焦紧靠城市、紧靠居民区、紧邻重大基础设施和能源密集区的罐区、港区,以及危化品槽罐车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大庆期间开展动火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必须提级管理。

2.非煤矿山。要紧盯铁、铜、金银、铅锌等价格高位运行矿山,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盲目开采,尾矿库要以头顶库为重点,全面组织汛期隐患排查,用好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严防溃坝漫坝等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度汛。

3.建筑施工。要加强对桥梁、隧道、城市轨道、地下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安全检查,加大非法分包转包工程整治力度,做好极端天气施工作业安全防范应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停工撤人。

4.道路交通。要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严查“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农忙季节农村面包车、拖拉机、三轮车安全监管。

5.校园。要做好校园安全和学生防溺水工作。

6.商场、景区、集贸市场、文娱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高度聚焦火灾、房屋质量、管道等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管线管道、燃气、电梯、电力设施等检测维护,严防群死群伤等事故发生,要以大庆安保为主线,对重要场所、重点环节和不放心区域进行全覆盖检查。

7.电力、特种设备、冶金煤气、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渔业船舶、民航、水上、铁路交通等其他行业领域。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结合季节风险因素,针对各自行业特点和薄弱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三)立即开展自然灾害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要结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重点掌握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加强部门会商,做好监测、分析、研判、预警、预报等工作。

1.气象灾害。要针对气候背景较为异常,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多发频发,出现较大范围的雷暴大风、龙卷风等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的概率较大等形势特点,高度重视防范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和城市内涝,警惕雷雨大风、龙卷风等对工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的危害,落实好矿山防水害、尾矿库防溃坝、建筑施工防恶劣天气、危化品防高温雷雨、高温天气防森林火灾等各项防范措施。

2.水旱灾害。要针对今年汛期全市气象条件总体一般到偏差,区域性、阶段性暴雨洪水和干旱可能重于常年,以及当前长江干流等水位较常年同期偏高,入梅时间偏早等形势特点,立即进入临战状态,紧盯长江干堤、江心洲及外护圩、水库、中小河流、山洪灾害威胁区等重点部位,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同时要统筹做好防旱抗旱工作,确保生活和生产用水需要。

3.地质灾害。要针对汛期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等形势特点,认真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坚持以搬迁避让为主、工程治理为辅的原则,统筹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提升工程。

4.森林火灾。要针对全市气温迅速回升,林下可燃物严重超载,中幼林比例增加,农事用火频繁等形势特点,以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防灭火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对重要设施、重要部位、重要区域隐患排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

5.地震灾害。要针对我市地质构造复杂,地震风险识别、规避、承受能力偏弱等形势特点,深入开展地震监测工作,密切跟踪观测资料数据变化,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引导和规范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建设。

三、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要加强预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尤其“七一”前后,要加密多部门联合会商研判,强化强对流天气预报,及时向重点地区发布预警避险提示。要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参加值班的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着力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重要事项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同时尽快报送书面材料。要强化应急处置指挥领导,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按规定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要提高舆情应对能力,把握好各类信息发布的时、度、效。要落实应急值守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应急值守不力,迟报、漏报和瞒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芜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芜安办〔2021〕46号.doc
芜安办〔2021〕4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