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案例】湾沚区司法局2021年度--法律援助为我洗脱罪名

发布时间:2021-02-10 08:30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阅读次数:编辑:蒋娇娇 字体:【  
我是湾沚区红杨镇人,也许一个人一辈子也遇不到案子与法律援助打交道,而我因为一个交通肇事,牵手法律援助,为我洗脱了罪名,让我走出人生阴霾。
路边停车发生事故。我本来应聘到一个快递公司做包装工,每月几千元的收入,可以养家糊口。然而这一切,在2019年6月的一天发生了彻底的改变。那天我骑着电动车去工业园接一个朋友,在路边等他时,突然一辆电动车从后方疾驰而来,撞到我车后对方连人带车摔去多远……我当时吓傻了,我怕对方受伤我赔偿不起,我就骑车逃离了现场。
身陷囹吾  悔恨不已
两天后,我被警察关进了看守所,警察告诉我,对方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因为我逃离现场,认定我负事故全部责任,不但要赔偿,而且涉嫌交通肇事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我悔恨不已,无比痛心。当刑拘通知书送到我家时,我的家人顿时感到天踏了下来,我妻子早已因病去世,我上有80多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下有一个正在读书的儿子。面对这种情况,我姐姐一边想办法筹钱赔偿,一边四处奔走想办法,幸亏有了法律援助这项政策,我的家人申请后,及时安排了安徽洪至强律师事务所的洪律师为我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  重获自由
洪律师第一时间到看守所会见了我,仔细询问了案发的细节,认真分析案情。随后,陪同我的家人与对方多次针对赔偿事宜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以最快的速度拿到了受害人家属出具的谅解书,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并办理了取保候审,让我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门,重获自由。洪律师查阅了案件卷宗等相关材料,提出了本起事故系受害人骑行速度过快且未注意安全距离,追尾前方我的停车而导致的,因而不应追究我的刑事责任。最终,湾沚区检察院听取了洪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对我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我还想说的是,洪律师虽然没有收一分钱律师费,但是对我的案子认真负责,帮助我走出了大墙,洗脱了罪名,我由衷地感谢洪律师,感谢法律援助,感谢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