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调换办理指南
根据《芜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县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因发生人口变化或身体状况改变需要调换房屋的,可向所在镇政府提出调换房屋申请。调换房屋面积应符合规定的配租面积标准。调换完成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腾退原承租的房屋。
一、申请条件:
1、原申请人的共同申请人;
2、原申请人与现申请人应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
二、申请所需资料:
1、申请审批表(原件)
2、身份证( 查原件留复印件)
3、申请人与变更申请人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4、婚况证明或个人婚况承诺书(原件、离婚协议查原件留复印件)
5、户口本(复印件)
6、信息比对表(原件或复印件)
7、社区公示(复印件)
8、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复印件)
9、其它资料
注:1.所有复印件加盖社区公章和与原件一致章并签字;
2.以户主申请,户口簿上所有达到法定婚姻年龄的人员,均需提供婚况和信息比对表;
3.个人婚况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按手印),证明单位加盖社区或民政办公章;
4.申请人与变更申请人亲属关系证明由湾址镇政府证明;
三、申请受理机构:户籍所在社区。
四、申请方式流程:社区初审公示、镇政府复审、保障办审核及公示无异议后,在房源充足的条件下进行调换。
五、受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宜居公司窗口;
办理时限:1天;
监督电话:0553-8810482。
六、咨询电话:0553-2332388。